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ico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主页 > 学术交流 >

师生三代建言献策,助推辽宁省绿色金融发展

来源:未知 作者:环境学会编辑 时间:2021-01-18 09:40  打印 关闭
辽宁省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做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背景下,面对资源与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背景下,辽宁省原有的经济发展方式难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党的十九大提出,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绿色金融是一种政策推动型金融,需要政府政策的推动和引导。发展绿色金融可以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几倍乃至十几倍的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不仅能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而且有助于加速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从而达到稳定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目标。因此,发展绿色金融对实现辽宁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辽宁省绿色金融起步较早,但随后辽宁省绿色金融发展缓慢。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表的《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9》中,辽宁省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29名。面对辽宁省绿色金融发展的挑战。中国医科大学环境健康所所长朱京海教授、辽宁大学宋有涛教授以及辽宁大学孙玉阳师生三代建言献策,助推辽宁省绿色金融发展:1、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1)明确银行的环境法律责任,允许污染受害者起诉向污染项目提供资金的,富有连带责任的贷款性机构,确立银行等贷款人的环境影响法律责任。(2)加快出台省市绿色金融综合性指导文件明。逐步出台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在内的绿色金融专项指导文件,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3)不断完善绿色企业认定方法、绿色项目认定方法以及绿色银行评价规范在内的省级标准体系建设,促使绿色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2、健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1)建立激励机制。首先,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信贷进行适当贴息。支持商业银行对生态环保项目贷款执行较低利率,鼓励政策性银行降低准入门槛,开展贴息贷款服务。对金融机构向绿色优质项目发放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投融资行为予以奖励。其次,政府可以与金融机构建立损失分担机制,对金融机构支持的绿色项目库中的项目发生违约,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承担损失,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激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2)强化约束机制。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并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纳入相关指标体系,形成抑制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的约束机制。3、完善绿色金融发展基础设施。(1)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现金融管理部门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2)优化绿色金融配套服务。打造“绿色支付工程”,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商业汇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工具。建设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引进各类数据管理、资金清算、咨询服务等机构,为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服务。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服务绿色金融发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