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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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文献综述

来源:《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作者:陶烨焓 南京工业 时间:2016-02-25 16:43  打印 关闭
在当代显著的经济效益背后隐藏着各种潜在问题,生态环境便是其中之一。毫无疑问,政府在我国环境保护中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把握着环保工作的大方向,统领着环境保护工作的全局。然而由于政府一直处于宏观层面,无法一一满足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需求,此时社会组织的出现和参与在许多方面与政府形成了合作互补的关系。早在2007年,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就把“社会组织”作为一个毫无争议的概念,向政府和社会提出了“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目前,国家对社会组织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组织在参与环境保护层面也发挥出无可比拟的力量。对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的研究不仅对环保组织自身建设有着影响,更对我国环境问题的治理、社会组织的建设意义重大。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历史沿革及发展契机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历程
关于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历程,学界普遍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蓝皮书》,环保民间组织发展至今可总结为三个阶段:1978—1994年诞生和兴起阶段;1995—2002年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壮大阶段。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陈玲等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特点研究》中对上述三个阶段进行了进一步阐述。最早的环保民间组织是由政府在1987年5月发起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随后是分别于1991年、1994年民间自发形成的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和“自然之友”。由于环保并不涉及敏感问题,我国各届政府对其也持支持和宽容的态度。在发展阶段,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环保工作逐渐深入基层。2003年以来环保民间组织进入成熟壮大阶段,环保民间组织由单个组织活动进入相互合作时代,活动领域也逐渐拓展。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契机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兴起和发展的原因是学界探讨较多的领域,综合已有的文献资料,可以将其归纳为环境问题、历史文化、环保治理危机及公民社会理念发展四大契机。
1.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早前,中国“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治国理念虽然给我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但也遗留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世界银行认为环境质量的好坏与经济发展阶段间存在着“U”型规律。即指初期的经济发展往往以环境为代价,而当社会经济发展到某个爆发点时,环境质量将处于“U”型的谷底,随后社会环保意识开始萌发,环境问题逐渐缓解。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处于环境质量的上升期,而我国正经历着这一蜕变的过程。
2.历史文化原因
陈霞认为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和高度集权使我国公民缺乏社会参与的意识。同时健全和有序的公民社会也从未真正形成,从而公民对待国家事务或是冷漠或是无序。新兴的环保民间组织作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为普通民众提供发声的渠道,也从某种程度上促进了这种“政府包办”理念的瓦解。早在1999年,学者蔡守秋就将环保组织的出现定义为一种新的环保形式,其出现适应了社会和国际环境的要求。
相反,也有学者认为历史文化是目前阻碍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繁荣的一大因素。在传统观念的制约下,环境治理靠政府的思想深入人心,公众的自主性不强,无法理解民间环保组织的重要作用,从而使环保民间组织缺乏民间资源。笔者认为,在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无法简单地将历史背景作为环保民间组织的推动力或阻碍力来理解,两者相互作用,并在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的各个阶段对其起着不同的作用。
3.环保事业中的治理危机
环境保护中的政府失灵。由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布罗德提出的政府失灵理论(government failure theory)认为,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而公民个人的需求却得不到满足。许多学者指出当政府失灵时,政府单一的环保机制就会形同虚设,导致生态灾难。同时,由生态环境问题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在逐渐增长,“我国已经进入一个环境公害高发期”,这些问题动摇着社会稳定的根基,单凭政府的力量却无法有效解决,于是民间的力量被要求加入其中。
环境保护中的市场失灵。由于环境的天然性,市场在环保领域始终无法自动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王晓芳指出,由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很容易造成市场失灵。首先,企业的盈利目的往往会造成负的外部性,环境污染便是其一;同时,环境属于公共产品,具有“排他性”,无法明确由谁对其负责;第三,环境资源其价值难以衡量使得市场机制乘虚而入。根据需求理论,陈霞指出,由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双重影响,环境公共物品的供给和保护的责任无法单一由政府或市场承担,于是人们开始向作为“第三种力量”的环保民间组织寻求帮助,组织的“市场需求”应运而生。学者秦晖却指出在我国所讲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与西方的性质大不相同,背景也不一致,不能简单地理解套用。王学栋和赵斐也认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产生背景是多维的,不能简单地用西方理论来解释。
4.公民社会理念发展
    公民社会是指“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它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公民社会的组成要素是各种非政府和非企业的公民组织,包括公民的维权组织、各种行业协会、民间的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同仁团体、互助组织、兴趣组织和公民的某种自发组合等等。”王晓芬指出,虽说我国公民社会还未形成,但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在增强,而社会组织的出现“使公民个人摆脱了原子化的状态”,使基层的环保需求能得到重视。
王绍光、何建宇则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中国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尚且停留在哲学层面,关于环保民间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研究也仅仅是理论的机械结合,“有夸大市民社会观念之嫌”。
 
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概况
 
这类文献主要是从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数量、分类、人员设置、经费来源等方面来陈述。其中较权威的是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分别于2005年、2008年调查发布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
环保民间组织数量及其分布
关于环保民间组织的数量及其分布,其中较权威的是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发起的具有全国性和追踪性的社会调查,其发布的报告中清晰地指出,从2005年到2008年仅三年期间,全国各地环保民间组织就增加了七百多家,增幅较大。2008年之后的数量变化在搜集的文献中还未有学者对其有明确的阐述。
从组织地域分布来看,环保民间组织分布较多的多是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环境类的社会组织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是甘肃、河南、四川、山东、湖北,在2009年甘肃的环保民间组织就多达999个,占据了约全国总量的15%。可见环保民间组织的数量在成倍地增长,但不能简单地将环保民间组织数量的增长与环保民间组织发展划等号,真正扩大影响力的组织还是少之又少。
环保民间组织的分类
关于环保民间组织的分类,学界并无统一的标准。目前学界较认同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王飞的分类。王飞认为环保民间组织应分为四类,即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组织、高校环保社团、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民间自发成立的草根环保组织。此外,清华大学NGO研究所邓国胜将环保民间组织分为公办环保NGO和民间环保NGO,他从合法性、独立性等多方面将这两种发展模式特点比较分析。吴国磊从组织活动形式角度将环保民间组织分为环保意识宣传、公众参与推动、环保资助等七类。王颖等通过对我国环保民间组织成立过程、领导设置、经费来源等情况的分析将其分为官办型、半官半民型和民办型。学者康晓光则根据环保民间组织的“起源”是政府或民间或国际力量将其分为自上而下型、自下而上型以及外部输入型。
环保民间组织的经费来源
关于环保民间组织的经费来源多数学者都认为资金短缺是其面临的重要难题。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经费最大的来源除了官方资助就是会员缴费,同时有少量的个人和企业的社会捐款。2008年仅有26.6%的环保民间组织有固定的资金来源,较2005年同比增长2.1%。《中国环保民间组织现状调查报告》指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主要是靠收取会费,其次是组织成员和企业的捐赠以及政府与主管单位拨款,第三是咨询服务的微薄收入。俞可平指出:“政府拨款和补贴的对象并不包括绝大多数真正的草根NGO,而是有着官方背景的特殊的NGO”。刘逢等认为,环保民间组织目前的资金募集渠道还不成熟、服务方式接受度低、服务效果也无法短期体现,同时财务上透明度较低,从而资金稳定性也相对较弱。马国栋也指出,影响力较弱的组织获取较多的资金支持比较困难。
环保民间组织的人员结构
马国栋认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不仅有专业技术人员,也不乏高校学生、企业职工等社会各界人士,同时也有其他非专业环保团体的加入。根据调查显示,有一半以上的组织人员具有大学及以上的学历,有约13.7%的具有海外经历。周青也指出,目前我们环保组织强调公共参与,特别是社会精英人士的参与。任丙强认为民间环保组织具有精英倾向,也就是说环保组织的主要成员多为各行业的精英群体,如媒体精英、专才精英和学生精英。宋衍涛等却指出,由于环保民间组织“喜欢熟人”、节约成本等特性,环保民间组织员工的招聘存在以项目导向为中心的问题,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工作人员呈现流动性较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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