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解析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范危险废物填埋过程的环境管理工作,现批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规范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技术要求、严格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标准、提高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废水排放控制要求、增加了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及监测方法等,对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焚烧处置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地方政府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推广危废处理处置技术及处置设施运营管理,为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定于2019年12月举办第一期“《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解析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与风险防控高级研修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积极参加。 现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固废中心;固废危废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处理处置单位;相关产业科研院所、教学、咨询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企业的运行和管理人员,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的技术和科技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及政策发展趋势; 2.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主要内容解读; 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修订版主要内容解读; 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5.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选择和应用模式; 6.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精细化管理; 7.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及环境风险防范; 8.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 9.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与风险控制; 10.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法; 1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和污染防控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12.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物化处理设施、固化处理设施及附属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管理; 13.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健康防护; 14.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污染防治要求; 15.医疗废物收费政策、运营模式及监测技术要求; 16.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危险废物处理方法相关案例分享与交流。 三、培训师资 拟邀请新标准编制组专家、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 时间:2019年12月10日-13日(10日报到) 地点:江苏 南京 五、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 培训费用:2800元/人,包括培训费用、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统一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一期危险废物新标准(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一期危险废物新标准”(小明/小华/小雷)。如个人汇款,请备注准确的发票抬头名称”。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参会人员(每个省不超过2人)不收取培训费(不颁发证书),交通和住宿等费用自理。 3.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处置设施运营管理专业人才》培训证书。 4.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危险废物管理专业人才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继续教育计24学时)。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 请于培训开班前一周填写报名表传真或者邮电至会务组,经核实确认,会务组提前一周以邮件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更换。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咨询老师:白老师 手机:15011464781 咨询电话:010-59508065 邮箱:2239580244@qq.com 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孙自利(010-62210689) 附件:报名表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解析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管理与风险防控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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