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ico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主页 > 科技成果评价 >

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及对策

来源:未知 作者:辽宁省环境科学学 时间:2015-12-30 21:47  打印 关闭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但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废物和污水排放量剧增,已成为农村三大面源污染之一,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如何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各级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

  造成畜禽养殖污染的原因
  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便、污水和恶臭气体对大气、水体、土壤、动物与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系统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造成畜禽养殖污染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意识不强。大部分畜禽养殖户只注重养殖增收,不重视环境保护;部分地方政府存在重发展、轻环境的意识,致使畜禽养殖污染日趋严重。
  治污设施落后。由于我国畜禽养殖目前还没有实行规范的、刚性的环境准入制,大部分养殖场都是因陋就简,缺乏统一规划,也没有建设必要的污染处理设施;同时,养殖户缺乏专业的养殖业污染防治知识和科学的治理方法,达不到良好的污染治理效果;治污资金困难,也致使养殖户直接将畜禽养殖废物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环境监管不力。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相当重视,但一些地方养殖业重发展、轻监管的倾向却益凸显。对养殖行业的环境执法,执法单位慎之又慎,监管力度不大,造成了一些地方畜禽养殖业越发展,农村环境越恶化的恶性循环局面。
  各管理部门协调不畅。畜禽养殖业的管理部门有工商、畜牧兽医、规划建设、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协调配合不畅,影响了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给养殖业排放污染提供了空间,增加了污染防治难度。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对策
  为贯彻落实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推进新农村建设。
  加强宣传,增强环境意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畜禽养殖污染的危害,以及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发放养殖业治污技术资料,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对规模畜禽养殖业主进行培训,使业主充分认识到企业是污染治理的主体,提高他们的环境责任意识和治污能力。同时,组织对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进行培训,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让乡镇干部树立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理念。
  合理规划,合理选址。畜禽养殖无序发展已成为当前不可忽视的问题,农业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医疗和人口集中地区等必须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在限养区范围发展养殖业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和环境敏感区,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严格控制单位耕地面积的畜禽养殖量。
  把好源头关,严格审批。禁养区一律不得审批畜禽养殖场的新、扩、改建项目,限养区无土地消纳能力的对这些项目也要严格审批。审批项目时要及时通知环保部门,邀请环保部门参与。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新、扩、改建畜禽养殖企业不得开工建设,农业部门不得安排项目和资金补助。畜禽养殖场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分类指导,科学整治。各级政府要根据各地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制定方案,强化整治。可分别采取“猪(牛、鸡)粪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生化、物化+氧化塘”的排放模式,实现“猪(牛、鸡)粪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果(蔬、林、田、地、茶、蚯蚓、蘑菇)”的循环综合利用。如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年产2800头生猪的茂华养殖场,未治理前畜禽粪便和废物直排,使万胜河严重污染,给两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2007年,茂华养殖场被省政府挂牌限期治理。养殖场痛下决心,投入80余万元实施治理,在区环保局指导下,采用“猪粪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池+水果”的循环综合利用模式。经过污染治理后的茂华养殖场可谓面貌一新,标准的PVC雨水槽与三面光的污水渠各行其道,成功实现雨污分流。雨水通过专用通道直接汇入万胜河,污水则流入沼气池,再进格棚池,在厌氧池处理后又进入沉淀池生物氧化,最后进入植物塘再次吸收降解,将达标的清水排入河道。经过干湿分离后,作为干物质的猪粪经过处理后运到茂华果园,对果园的柑桔、枣树进行有机施肥。到了收获的季节,漫山遍野的金黄柑桔硕果累累,每一个水果都是货真价实的生态水果。茂华养殖场的治理受到省市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这一循环经济的治污经验值得推广。
  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畜牧法》要求,指导本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本地区畜禽养殖布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定点,定期向环保部门通报布点和选址以及业主治理污染的情况;环保部门对本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加大打击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经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企业报经政府批准实施搬迁或关闭;国土部门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需征得畜牧、环保部门的选址意见后,方能办理土地的划拨、出让、租赁等手续。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同时,充分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切实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综合防治的资金投入,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以奖促治为辅”等综合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建议政府成立畜禽养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养殖业污染治理列入政府实施工程,安排专项资金,实施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国家、省、市对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相关补助资金,应设置兑现门坎,必须以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为标准,且经环保部门确认后方能给予补助。对治理效果显著的养殖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调动养殖业主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作用,推动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严格考核,加强督察。为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应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各级党委督察室、政府督察室、纪检等部门可联合组成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地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定期通报,严格奖惩,促使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闭